本文目录一览:
- 1、运用经济学知识,就怎样缩小三大差距(城乡、区域、贫富),促进共同富裕的建议
- 2、.+简答题+财政对共同富裕能够发挥什么作用?
- 3、财政如何在三大攻坚战中发挥作用
- 4、怎样理解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
- 5、促进共同富裕,财政应如何给力?专家:房产税遗产税值得期待
运用经济学知识,就怎样缩小三大差距(城乡、区域、贫富),促进共同富裕的建议
给粮农菜农平价补贴,补贴按产量补,产量越大补贴越高,促进粮食种植和蔬菜种植规模化,集约化,以减少生产成本的不必要浪费,促进农业经济从单一的生产向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方向发展,促进农民收入由单一性向多样性转变;改善区域需政策扶持,引导经济发达区域的富余资本用于欠发达地区的投资,拉动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同时欠发达地区需合理利用引进资金发展地方特色产业,增强区域竞争力;要缩小贫富差距,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和考验,引起贫富差距的原因很多,最主要的是教育差异,因此改善贫富差距的根本是给予贫困家庭教育补贴,知识创造财富。
.+简答题+财政对共同富裕能够发挥什么作用?
财政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和支柱,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兜底民生保障上起到关键作用。
财政如何在三大攻坚战中发挥作用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对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财政部门责无旁贷。
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是财政部门推动实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代,基本特征是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打好三大攻坚战,是破解发展难题、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财政部门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循序渐进,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并重,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充分发挥 *** 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完善财政脱贫攻坚政策体系,集中发力补齐短板;围绕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做好资金保障,落实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变为发展优势。
怎样理解必须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
”牢牢把握这一基本要求,对于逐步解决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问题,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越性,具有重大意义。 *** 同志在1990年就强调指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他在1992年视察南方重要谈话中提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经过30多年改革发展,我国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取得长足进展,广大人民群众从改革发展中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社会贫困人口大幅减少,生活水平有了不同程度提高。同时,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促进共同富裕,已经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认真解决好的重大现实课题。 走共同富裕道路,首先要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共同富裕的基础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共同富裕的前景也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问题的根本出路同样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只有做大蛋糕,才能为分好蛋糕提供强大物质基础。既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增强国有经济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影响力,又充分发挥多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市场竞争、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和发展经济的积极作用,既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又保护各种要素按贡献分配的非劳动收入,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所有市场主体和各方面力量共同致力于发展生产力,合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共同富裕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 走共同富裕道路,就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要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通过健全扩大就业和提高劳动报酬的发展环境和制度条件,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障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逐步提高更低工资标准,建立健全中低收入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通过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形成良好的居民消费预期。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的全民共享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建立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努力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较大问题,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牢牢把握这一基本要求,对于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优势、道义优势、制度优势,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凝聚力、向心力、感召力,具有重大意义。 中国 *** 自成立之日起,就把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始终不渝的价值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了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随着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突出,人民群众对党和 ***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由于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仍然任重道远。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摆在现代化建设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使全体人民能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多更好地平等参与、平等竞争、平等发展、平等享有。 要逐步建立以 权利公平、机会公平 、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逐步实现全体公民在社会发展的各方面都享有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实现机会均等,为每一位社会成员提供创业发展、奉献社会、追求幸福、实现人生价值的同等机会;实现在法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每一位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承担责任,平等地受到保护。为此,将通过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进一步完善民 *** 利保障制度,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将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快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加快建立覆盖全国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调整财政收支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投入教育、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领域,不断增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使公共服务成果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推进改革开放。”牢牢把握这一基本要求,对于充分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胜利前进提供强大动力,具有重大意义。 30多年来,改革开放极大地调动了亿万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推动我国以世界上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发展,给人民带来更多福祉,使社会主义在中国大地上焕发出勃勃生机。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 本经济制度,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国家计划、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加强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机制化建设,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和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减少 *** 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推动 *** 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 进入改革攻坚期,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破解新的难题、化解新的风险、激发新的活力、实现新的发展,需要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要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要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不断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从世情看,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一方面,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继续推进,科技革命孕育新突破,各国相互依存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全球合作向多层次全方位拓展,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整体实力增强,世界力量对比有利于保持国际形势总体稳定。另一方面,世界格局进入深度调整期,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乏力,保护主义抬头,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新干涉主义有所上升,局部动荡频繁发生,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世界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仍然很不安宁。 从国情看,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作为世界更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与人民期待还有不小差距,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最突出的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民生领域一系列突出问题尚待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难题亟须破解。 从党情看,这些年来,我们党坚持不懈加强和改进自身建设,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着力提高党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科学执政水平,党的建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政治和组织保障。同时,与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相比,与党所承担的历史任务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相比,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组织建设状况和党员干部素质、能力、作风都还有不小差距。特别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 综合分析国际国内大势,我们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只要我们牢牢把握机遇、沉着应对挑战,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扎实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就一定能乘风破浪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使我国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促进共同富裕,财政应如何给力?专家:房产税遗产税值得期待
近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再次引发社会各界对推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广泛讨论。会议指出,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财政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础和支柱,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兜底民生保障上起到关键作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的 专家认为,在促进共同富裕上,以个人所得税为代表的直接税将起到重要调节作用,财政应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直接税比重,同时加速推进房产税和遗产税等财产税立法和试点。在合理调节收入的同时,也要注重财政转移支付和财政支出对民生的纾困,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多措并举促进共同富裕。
直接税发挥重要调节作用
在税收领域,将全部税种按是否能够转嫁划分,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主要包括所得税、财产税等,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而属于财产税的个人房产税以及遗产与赠与税还未开征。据兴业研究统计数据,在税种结构的国际比较方面,我国直接税占收入比重偏低,约为39.8%,间接税占比偏高,约为46.3%。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系教授李明告诉证券时报记者,直接税的主体是所得税和财产行为税,具有较强的激励及再分配功能。合理的税制要素设计,一方面有助于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另一方面也能在合理调节较高收入的同时,为强化转移支付等再分配举措筹集必要财政资金。
实际上,完善和提高直接税比重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李明指出,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到“十四五”规划,我国一直在积极部署的目的就在于更好发挥税收制度的治理功能,也包括推动共享发展和共同富裕。
在现行直接税中,个人所得税是调节收入分配最有力的工具之一。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日前撰文建议,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扩大综合征收范围。在现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教授郭玉清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我国已经通过调整个税起征点、调整个税边际税率级距、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等,完善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公平职能。下一步应继续推进个人所得税从分类所得向综合所得方向改革,严格防范影视行业等高收入群体通过“虚假合同”方式逃避税,加大对违法逃税行为的税制惩罚力度。
房产税与遗产税值得期待
在讨论税收调节的话题中,尚未开征的房产税和遗产税在近期被各界热议,尤其是考虑到今年5月召开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曾收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意见,不少专家学者都认为房地产税改革和立法工作将加速进行。
“房产税和遗产税显然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郭玉清表示,房产税能调节高收入者通过多购房产累积和隐匿财产的避税策略倾向,遗产税能避免高收入者将财产遗赠给后代,从而导致贫富差距代际传递和社会阶层固化的问题。根据国际经验,遗产税对促进富人多做慈善,发挥道德力量实施三次分配,也有一定的税收激励效应。
日前,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时表示,下一步将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再一次引来各界对于有关部门加快部署房地产税改革和试点工作的猜测。
李明认为,当前,我国居民财产的主体是房地产,房地产确实也构成了财产和收入差距的重要来源,因此,全面开征房产税将有助于增强再分配力度,同时也有助于完善地方税体系,加之征收的技术条件也已具备,立法节奏有加快的可能。而遗产税的情况则稍微复杂,当前老龄化程度还不算太高,遗产税发挥作用尚需时间,近年来一些国家和地区甚至废除了遗产税,所以我国开征遗产税可能还需要研究论证,至少短期内作用空间不大。
不过,郭玉清指出,开征房产税和遗产税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完善的资产档案管理和价格评估机制、合理确定税收征收对象和范围、设计符合国情的税收制度等,很难一蹴而就。
多措并举促进共同富裕
收入分配问题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核心问题,但在税收调节之外,财政还需通过多种施策保证社会公平与效率,如财政转移支付和财政支出对困难群体、中小微企业的纾困,以及减税降费政策对市场主体活力的激发。
中央财经委会议也强调,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同时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
李明表示,除了总体发展水平还待提升外,制约我国共同富裕战略部署的主要是区域、城乡和社会阶层间的收入差距。对此,一定规模的转移支付和减税降费都是必要的。促进区域和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培育欠发达地区发展能力,加大困难人群兜底保障,都需要转移支付。而切实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生活负担,也需要精准减税降费。
郭玉清认为,“十四五”时期,财政转移支付可以在产品技术推广、职业技能培训、义务教育投入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从“授人以鱼”过渡到“授人以渔”。针对困难群体和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也可以配合转移支付政策向这个方向继续发力,多措并举促进共同富裕。此外,还应注意数字经济新业态对传统税收征管工作带来的挑战,例如数字经济平台公司是否应该征收矫正垄断收益的“数字税”等,都可以放到促进共同富裕的范畴内进一步讨论。
在李明看来,财政在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同时,还要关注再分配筹集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再分配只有和可持续发展同步进行,才能切实实现共同富裕。面向未来,要继续发挥财政在支撑关键领域改革、调动各级 *** 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中的作用,努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