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在线等:我入侵别人网站犯了 *** 上的什么法??
- 2、侵入中国网站犯法吗
- 3、湖北学生入侵电商平台隔空盗走73万,此事中涉及到了哪些法律问题?
- 4、 *** 入侵者需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 5、入侵不正规网站犯法吗?
在线等:我入侵别人网站犯了 *** 上的什么法??
算机信息 *** 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994.2.1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7号)
之一章 总则
之一条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 *** 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 *** 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
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 *** 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安部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负责计算机信息 *** 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公安机关
计算机管理监察机构应当保护计算机信息 *** 国际联网的公共安全,维护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
个人的合法权益和公众利益。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
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 *** 、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 *** 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 *** 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 *** 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 *** 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 *** 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
增加的;
(四)故意 *** 、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 *** 安全的。
第七条 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
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章 安全保护责任
第八条 从事国际联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
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 ***
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九条 国际出入口信道提供单位、互联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主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
规定负责国际出入口信道、所属互联 *** 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第十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使用计算机信息 *** 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下列安全
保护职责:
(一)负责本 *** 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二)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 *** 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三)负责对本 *** 用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委托发布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并对所提供的信息内容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进行审核;
(五)建立计算机信息 *** 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
(六)发现有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
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 *** 中含有本办法第五条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
第十一条 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
第十二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 *** 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
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 *** 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 *** 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前款所列单位应当负责将接入本 ***
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 *** 中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更情况。
第十三条 使用公用帐号的注册者应当加强对公用帐号的管理,建立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用户帐号
不得转借、 *** 。
第十四条 涉及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单位办理备案手续时,
应当出具其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证明。前款所列单位的计算机信息 *** 与国际联网,应当采取相应的
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章 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地(市)、县(市)公安局,应当有相应机构负责国际联
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侵入中国网站犯法吗
攻击外国网站是违法行为。攻击外国网站,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
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湖北学生入侵电商平台隔空盗走73万,此事中涉及到了哪些法律问题?
湖北3名大学生使用非法手段入侵电商平台隔空盗走73万元,案件发生后,3名大学生已经被武汉洪山分局警方抓获。据悉,3名大学生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罪和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下面我们来具体看一下案件的细节以及3名嫌疑人将面临的法律责任!
大学生非法入侵电商平台盗取73万元
嫌疑人张某某、赖某某、曾某都是福建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 ,3个人利用所学的计算机知识在某电商网站上进行了IP跳转,在案发期间分4次入侵网站,将73万元分批盗走。3个人盗取巨额财物后,他们觉得将这笔巨款直接转入自己的银行卡不安全,需要找个“洗钱”团伙, 于是他们找到了另外两名嫌疑人,在一家酒店内现场交易,将非法取得的73万元按60%分成转入各自的银行卡内。
3个人的行为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和盗窃罪
3名嫌疑人利用自己的计算机知识非法修改电商平台的系统数据 ,对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 已经构成了“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3个人非法入侵平台后,又造成了平台损失高达73万元,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罪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涉嫌“盗窃罪”,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3名嫌疑人的盗窃金额高达73万元,在刑法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围,等待他们的将是漫长的刑期!
这起案件的发生让人觉得非常痛心,3名犯罪嫌疑人都处在青春年华,本应有大好前程, 但在巨额利益面前没有把持住自己,酿成大错。
*** 入侵者需要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犯罪者需要承担 *** 入侵罪。
据报道,全国各地出现多起 *** 安全事件。比如日前广州天河警方通报称:近期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人通过 *** 非法入侵学校、高校、教育机构内部 *** 通信系统和教育资源平台,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及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使用情况。目前警方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刑事拘留。在互联网日益普及、信息化社会迅速发展的今天,随着各大互联网企业积极推动自身信息安全建设及管理力度的提升,“信息安全”这一概念已经成为了一种广泛使用于各行各业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概念。
入侵行为与损害后果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定罪处罚。从《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来看,“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泄露或者遭受破坏后,受害方请求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毁损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里“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计算机信息系统和计算机 *** 两部分。因此在互联网时代,对于入侵行为进行法律规定不会产生歧义。只要行为人以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为目的,采用非法手段侵入计算机 *** 或其他具有独立功能的电子信息系统,就构成了入侵罪。
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货币政策、金融管理、卫生健康等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前款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牵连关系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入侵不正规网站犯法吗?
犯法,因为两种行为都违法。入侵行为就是一种动机不良的违法行为,不正规网站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架设,同样也是违法,即使被入侵也不受法律保护,更何况发现也是要被取缔的。